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(2024版),复读生档案实行户籍地归口管理原则。具体表现为:
原毕业高中:保留学籍档案至当年8月31日(全国统一截止期)
复读机构:仅提供备考服务,无档案保管权限(教育部明令禁止)
户籍所在地:县区级招考办建立社会考生专项档案库
2024年教育督导数据显示,全国91.3%的复读生选择将档案转回户籍地,仅8.7%因特殊原因暂存原校。
启动阶段(6-7月)
原高中出具《学籍档案转递单》
包含:学业水平测试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表、体检报告原件
交接阶段(8月)
通过机要通信渠道转递(禁止个人携带)
转入单位:户籍地教育局或指定人才服务中心
复读期管理(9月-次年5月)
新增材料:复读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(非必须)
关键动作:每年12月需本人确认档案状态
高考启用(次年6月)
招考办自动调取档案参与录取
特别注意:军校/警校报考需额外提交档案审查
情形① 跨省复读
需办理《跨省档案调取函》(样本见各省教育厅官网)
办理时限:不超过15个工作日(2024年平均耗时9.2天)
情形② 艺术类复读
专业统考成绩证明需重新归档
建议保留原校发放的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》
情形③ 国际课程转国内高考
需公证机构认证境外学习材料
上海、广东等地试点电子档案跨境传输
电子档案双备份:31个省份已实现学信网同步存档
容缺办理机制:允许先报名后补档案材料(限3类证明材料)
档案追溯期:复读期间获得的竞赛证书可追加归档
✓ 联系原校教务处获取《档案转递登记表》
✓ 确认户籍地招考办接收地址(精确到科室编号)
✓ 保存转递单号以便查询(邮政EMS专用通道)
✓ 次年4月前完成档案最终确认